各学院:
各学院拟于2013年进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招生材料,业经学校审核、汇总并上报河北省教育厅学位办备案。学校已编制公布了《河北师范大学201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请根据《简章》内容,做好招生工作。
一、办理2013年报名手续
5月6日至6月5日,接待2013年学员报名,进行学员资格审核、验收有关证件、收集办清交费手续已加盖校财务处收费专用章的《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二、办理往届学员重修、补考、补修手续
1.已结业学员未能在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成绩有效期内完成硕士学位申请者,可自愿随从2013年学员重修课程,须重新填写《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向所在学院出示原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证明材料(结业证书或交纳学费票据原件),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交纳重修学费1500元/人;
2.往届在学学员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需要补考者,须向所在学院负责老师提出申请,并交纳补考费用150元/门课;
3.往届在学学员未能参加所在年级学习向所在学院负责老师请假并获准者,可申请随从2013年学员补修课程,须向所在学院负责老师提出并进行登记;
各学院负责通知上述三种情况学员,在2013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时间”之内办清相关手续。
三、信息登记
填写2013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电子表格),含“重修”、“补考”、“补修”学员信息。
四、材料送交
6月14日之前,将收齐的《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送交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电子材料发送wzq@mail.hebtu.edu.cn信箱。
五、办清第3项手续后,为研修班学员办理“学员卡”。
六、开学及课程安排
学员于7月15日到培养学院报到,各学院做好接待、登记、“学员卡”发放、英语教材发放及学员管理工作。
7月16日正式上课,学校于7月16-19日安排公共政治课教学,7月20-25日安排公共英语课教学。各学院应根据培养方案自行安排有关专业课程的教学。
七、合作办班招生工作
⑴.已进行备案的校外合作办班,请通知合作单位依据本《简章》有关要求,同步组织招生工作;
⑵.完成本《通知》第2、第3项内容;
⑶.校外合作办班(含往届)需要学校安排暑期公共课教学者,各学院于6月14日前,提出课程安排需求计划,填发“合作办班公共课安排需求表”(电子件),以便协调解决。
八、本通知所有表格,请到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网址:https://yjsy.hebtu.edu.cn/SectionList.aspx?subFlag=1§ionid=19)。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部分栏目填写说明见附件.
研究生院
2013年4月26日
附件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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