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关于做好 2014届毕业生电子摄像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新华社河北分社通知要求,我校将于12月23日进行2014届毕业生电子摄像。毕业生电子摄像工作是毕业生电子注册上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国家加强学历、学位证书管理的重要基础。为做好此项工作,特通知如下:
1、我校2014届毕业生的电子摄像时间是12月23日上午,以后不再进行补摄。请通知2014年预计毕业学生须参加电子摄像(往年延期毕业已摄像的学生不再参加)。届时按学院、专业及指定时间、地点组织拍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费用:根据新华通讯社河北分社文件精神,电子摄像费用标准为每位本专科毕业生15元。各学院以班为单位将款收齐后交学院教学秘书。各教学秘书于12月15日前将学生电子摄像款收齐后交到建设银行,具体交款须知另行通知,教务处摄像后交新华社(备注:因特殊情况,不能现场电子摄像的学生不交费)。
3、本次电子摄像,要求学生携带个人身份证,以班(或专业)为单位,刷身份证摄像。丢失身份证的学生,自报身份证号摄像。与教育部网上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学生,现场上报教务处,待请示新华社后商定如何摄像。
河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3年12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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