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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发布时间:2019-05-28来源:研究生办

                 资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2018

根据研究生院“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在《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基础上,制定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

1 评选总原则

  1. 按照各专业学生数量比例由学院分配评奖名额。

  2. 申请人需符合《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参评条件和范围。

  3. 按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质量结合的原则进行推荐排序。

  4. 申请人的科研项目、成果署名第一单位必须为“河北师范大学”。

2 申请人推荐排序方案

在符合总原则前提下,按照以下方案对申请人推荐排序:

  1. 一年级研究生报考第一志愿为河北师大资环学院的申请人优先推荐。第一志愿考生排序依据入学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加权×60%+复试总成绩×40%)依次排序推荐各等级获奖学生。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初试成绩按满分计算。硕博连读进入博士一年级的研究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占学院名额)。调剂生源推荐按照复试成绩排序。

  2. 二年级研究生推荐依据“最近学年学习成绩*70%+《资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推荐排名参考细则》打分结果*30%”排序;

  3. 三年级研究生首先按照《资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推荐排名参考细则》中的品德表现+工作表现+科研能力三部分得分排序推荐;上述三项计分不能区分时,按成果档次比较第二作者科研能力,仍不能区分时按成果档次比较第三作者科研能力,还不能区分的按最近学年的课程学习成绩排序,成绩相同的参看学术探索过程评价。

3 其他说明

  1. 根据学校分配指标和各专业、各层次研究生数量比例,由学院分配指标,提前公示;某类申请人不足或达不到获奖条件时,自动分拨给其它同档次研究生。

  2. 同一成果不能在同一奖项中重复使用;同一成果只计最高得分。

  3. 未定事宜由评审委员会讨论裁定。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81020


资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推荐排名参考细则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测评内容

积分标准

积分

小计

备注

品德

表现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院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达不到要求的研究生不能申请

工作

表现

现实表现

研究生班干部,在班级及学院研究生工作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

0-3

荣誉称号

获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10

获市、厅级荣誉称号

5

获校级荣誉称号

2

课程学习

参评学年必修课成绩合格

达不到要求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平均成绩按百分制

同专业可横向比较的参评学年课程平均成绩

100

科研

能力

科研项目

主持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80

主持1项省(部委)级科研项目

50

主持1项厅局级科研项目

20

主持1项校级科研项目

5

论文

(限3篇)

在SCI二区以上或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一类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

60

论文计分只计第一作者。积分同等情况下比较第二作者论文档次,仍不能区分的比较第三作者论文档次。以论文正式发表为准,录用通知不予计算。论文不含增刊和内刊。

在SCI三区及以下、SSCI、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二类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

50

在EI、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三类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

30

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四类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

10

学院认定比较重要的省级及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

2

专著

国家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教材1部。

40

只计主编第一名;多位主编参照论文比较方法。

省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或教材1部。

10

专利

发明专利

40

专利认定以专利证书为准,只计第一发明人。多位发明人参照论文比较方法。

软件著作权

10

实用新型专利

10

比赛获奖

挑战杯国家级科技创新竞赛获奖1次

60

获一等奖得满分,二等奖50%,三等奖20%;多位获奖者区分个人奖、集体奖,按具体情况由评委会裁定。

挑战杯省级科技创新竞赛获奖1次

30

参加全国性专业技能类比赛获奖1次。

10

学术探索过程评价

参加全国性或国际学术交流会

10


本项不计分,在上列比较方式不能区分时参考使用。

参加专业学术研究培训班1次

2

考核得分

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