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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硕士(MPA)

发布时间:2013-05-22来源:资环学院

河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于2010年获得授权,2011年首次招收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3人,现有8个研究方向。土地评价与规划方向由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负责培养,自2012年起招收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

培养目标:公共管理硕士(土地评价与规划方向)培养具备现代管理学、经济学及资源学的基本理论,掌握土地管理及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面的基础知识,能在国土、城建、农业、房地产以及相关领域从事国土资源管理、土地政策与法规分析、土地利用规划、土地资源评价、地籍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的,具有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学制和学习年限:全日制MPA实行弹性学制,总体学习年限为2-4年,一般为2年。

培养方式:培养方式采取“双导师制”,即每一位MPA研究生由两位导师共同指导其学业和社会实践,一位来自我校的专职教师,其指导贯穿于MPA研究生入学直至毕业的整个培养环节;另一位具有政府工作背景的兼职导师,主要是对MPA研究生的社会实践和学位论文撰写提供指导。

课程设置:MPA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以社会科学基础学科作为学科支撑,以管理学相关课程作为专业支撑,以公共管理直接相关理论、知识、方法和技能作为内容支撑,体现管理性、公共性、复合性和对策性。课程类别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其他培养环节三部分。必修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和学位核心课(英语、政治理论、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土地经济与政策法规、土地定级估价、土地信息系统、土地利用规划等),其他培养环节由学术讲座、专业实践、论文开题报告和论文撰写与答辩等环节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