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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21-04-23来源:资环学院


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现将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复试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一、复试

1. 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开展。

2. 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定于5月3日下午。复试地点为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楼会议室。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素质、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几部分。具体如下:

(1)专业基础与科研素养考查

重点关注硕士期间专业学习情况、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掌握情况、英语水平、科学研究工作经历、科研成果。以自我介绍方式完成。

(2)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

主要考核考生基本科研素质及其创新能力。以问答方式完成。

(3)思想政治表现考查

考查考生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等。以问答方式完成。

二、录取办法

1. 在招生名额有限的前提下,每位导师每年最多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不含国际留学生);

2.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2×50%+复试成绩×50%。初试、复试合格考生按照上述计算方法在报考导师内部排序,总成绩第一名进入导师间排序;

3. 为保证考生复试成绩标准一致,学院采取统一复试方式(各专业一起复试),复试组成员由导师、学位分委员会成员及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4. 导师间报考学生排序办法:依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导师间成绩排序规则为初试业务课一(满分100分)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两者之和;

5. 如遇学院内部导师间调剂录取,本着导师间自愿,学生自愿的原则进行,三方如有一方不同意,则调剂失效。

6.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综合招生计划、初试和复试成绩、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建议拟录取名单。

本办法由河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有关内容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为准。

咨询电话:  0311-80787611  王老师

                               河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21年4月22日